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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2024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04-25 08:55:51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2024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发〔2024〕55号)文件精神,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制定评选办法。

一、名额

研究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指标为:市级优秀毕业生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4名。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良。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或良好。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表现优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满足上述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需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包括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

优先评选条件

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申请材料

提交纸质版《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或《中央财经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意: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将电子版材料上传到:【腾讯文档】2024届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加分细则及材料上传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mp0c3hxUW5kYXB3

五、评选组织

1、研究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吴仰儒

成员:赵阳、裴沛、王文忠、卢钧

2、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研究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

六、评选流程

1、2024年4月29日-5月6日,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可同时申报2项,需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或《中央财经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科研、获奖情况等材料电子版。

2、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需要同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电子版。

3、2024年5月7-9日,研究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指标和研究生本人申请,进行评审。优秀毕业生评审过程中,先评审市级后评审校级,市级和校级不可同时兼得。评审以学业成绩为基准,综合考虑学生思想品德、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等各方面综合表现,按申报人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作为遴选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标准。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70%+学术科研加分*20%+综合素质(含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10%。

各加分项规定如下(学生所获奖学金不计入加分项):

(1)发表学术文章加分

发表文章类别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分/篇)

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是本人导师)(分/篇)

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非本人导师)(分/篇)

第三作者

(分/篇)

外文期刊

10

9

5

3

A类

10

9

5

3

B类

8

7

4

2

B类以下

3

2

1.5

——

备注:需出具证明材料,发表文章的以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自己文章所在页为证明


(2)参与课题加分:

类别

参加(分)

国家级

8-10

市级

6-7

校级

4-5

院级

2-3

备注:参与课题需课题负责人开具参与证明并指明参与程度


(3)其他加分:

类别

国家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社会实践

8

6

4

2

创新创业

8

6

4

2

志愿服务

8

6

4

2

学生工作

按照在院校担任的职务及实际工作贡献进行1-8分的加分

其他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学生工作需提交研究生阶段的任职履历(具体所做工作),其他各项均需证明材料

七、评选原则

1、研究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评选。

2、对于评选推荐的学生,有任何异议,在公示期间,可以向委员会申诉。申述流程:通过E-mail发送申述事实举证材料到cafdoffice@163.com

3、本办法由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实施。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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