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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作者: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9-20 12:33:00

一、组织构成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吴仰儒(院长)

委员冉齐鸣(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裴沛(研究生导师)、王文忠、邸莎(研究生管理人员)、黄敏仪、倪婧钰(研究生代表)

、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52016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6、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2、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附件1)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奖励标准和名额

1、奖励标准

详见校发[2015]107号文件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2、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学年

专业

一等奖学金名额

二等奖学金名额

小计

博士

2015

金融学

1

1

2

博士

2016

金融学

0

1

1

博士

2017

金融学

0

1

1

硕士

2016

金融学

8

14

22

硕士

2017

金融学

9

15

24

总计

18

32

50

四、评选指标体系

评审以学业成绩为基准,综合考虑学生思想品德、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等各方面综合表现,按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70%+学术科研加分*20%+其他加分(含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10%。

各加分项规定如下(学生所获奖学金不计入加分项):

1)发表学术文章加分

发表文章类别

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分/篇)

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是本人导师)(分/篇)

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非本人导师)(分/篇)

第三作者

(分/篇)

外文期刊

10

9

5

3

A类

10

9

5

3

B类

8

7

4

2

B类以下

3

2

1.5

——

备注:需出具证明材料,发表文章的以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自己文章所在页为证明

2)参与课题加分:

类别

参加(分)

国家级

8-10

市级

6-7

校级

4-5

院级

2-3

备注:参与课题需课题负责人开具参与证明并指明参与程度

3)其他加分:

类别

国家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社会实践

8

6

4

2

创新创业

8

6

4

2

志愿服务

8

6

4

2

学生工作

按照在院校担任的职务及实际工作贡献进行1-8分的加分

其他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学生工作需提交评审学年的任职履历(具体所做工作),其他各项均需证明材料

、工作安排

1、评审实施细则公示

1)学院公示

时间919-20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电话:62288392,电子邮箱:cafd@cufe.edu.cn

2)学校公示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2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于925星期二前提交至学术会堂8814办公室老师、邸老师处

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

3、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9-11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学校OA系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3)申诉流程

学院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010-6228 8392,电子邮箱:cafd@cufe.edu.cn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附件: 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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