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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访问博士生暨未来师资培养计划”招聘启事
2014年07月12日 编辑: 浏览量: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央财经大学为了响应国家“2011协同创新计划”建设需求,针对我国财政发展改革的重大需求,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于2012年9月8日,由中央财经大学牵头,联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和厦门大学共同成立。中心力求通过研究领域、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机制设计等方面的协同创新,打造顶级财经智库,形成财政理论的中国学派,拓展财政实践的中国模式,实现“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最终目标。
中心依照教育部、财政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的文件精神(教技[2014]号),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人才培养。中心面向各协同高校以及全国其他重点大学、科研院所招聘“访问博士生”并予以科研资助,现将相关情形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在经济学、财政学及相关跨学科领域从事高水准科学研究的各协同高校以及全国其他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经济学、管理学博士生,不限年级。
二、招聘目的
整合各个高校青年学子的研究力量,借助中心科研平台与大数据资源,力求在财政理论的中国学派,财政实践的中国模式方面做出贡献。同时,在对访问博士生为期一年或多年的科研考核中,筛选确定未来进入中心的教学科研师资。
三、访问博士生职责要求
对于进入中心的访问博士生,中心要求其在访问期内的研究成果,署名的第一单位必须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心将根据其署名成果进行年度考评。
中心年度考评的合格要求为:每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篇我校科研处认定的AA类期刊文章(或AAA类期刊文章)。
特别说明:中心认定AA类期刊等价于1篇SSCI或1篇SCI(中心需要考虑影响因子予以认定),同时1篇AA类期刊文章可充当3篇A类期刊文章。
四、访问博士生享有的权益
1.访问博士生访问期间,享有中心提供的办公室及财政大数据资源;
2.访问博士生访问期间,享有每年五万的研究经费,启动经费一至两万元,访问期满达到科研考核要求后,给予剩余资金支持;
3. 在中心访问两年以上(至少经过两个访问期间),且科研考核优秀,经过中心综合考评的访问博士生,可以拟定为中心未来的教学科研人员。
五、访问期间
中心拟定访问期间为一年,若访问期满且达到科研考核要求,可以再次申请延期。
六、招聘流程
1.应聘者请在2014年9月10日前将个人学术简历以及代表作(专著或论文)三篇发至邮箱
xietongchuangxin_y@163.com同时抄送xietongzhongxin5@163.com,邮件标题标明“姓名+所在大学+应聘访问博士生”;  
2.资料初审。中心对所有求职者进行资格初审;
3.面试。中心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双凤
联系电话:62288272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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