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1〕100号)《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等文件的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审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范围: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
公示期:10月27日—11月02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初步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人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
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评审小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912室,
办公电话:020-61937960,
电子邮箱:gbari@cufe.edu.cn。
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教学与学生管理部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