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坚持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实现学校总体目标任务中的主力军作用,学校第六届教代会执委会暨第七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修订、通过了《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召开工作程序和内容(试行)》,经2011年11月3日第五届党委常委第27次会议研究,同意制度试行,决定在全校各单位开展二级教代会建设。
请各学院在2011年年底或2012年年初,根据文件要求必须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其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项工作将作为二级教职工之家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
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二级教代会建设,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及时将文件试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给校工会,便于修改和完善,并根据工作程序和要求,提交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六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校党委批准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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