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全面、客观评价工会干部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工会工作发展,校工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工会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包括分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工会小组组长。
二、组织领导及程序
校工会委员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领导工作,决定被考核工会干部考核等级,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具体负责本次考核工作。
工会干部填写工会干部考核登记表,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提出初步考核意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内容
2019年工会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中应根据工会干部各类人员不同,在考核内容上有所侧重。
四、考核等级和标准
工会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基本标准为:
(一)优秀:能够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每个分工会可推荐1名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工会干部。
(二)合格:工会工作中表现较好,能够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三)不合格:工会工作中表现差,不能按要求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五、工会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六、校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社团负责人考核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各分工会可推荐1名在本分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会会员作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八、报送时间
请各分工会、工会小组2019年12月4日至5日,将《工会干部考核表》纸质版交到工会办公室(办公楼70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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