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工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北京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的精神,经校教代会执委会、校工会委员会讨论,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教育工会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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