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校工会联系华夏银行为教职工团体办理“华夏速通卡”的服务,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响应,现华夏银行来校集体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时 间:10月19日(周三)9:00—12:00,13:00—16:00
需要办理华夏银行ETC速通卡的个人用户,需同时办理华夏速通借记卡和信用卡,在办理当天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2.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请人姓名需与行驶本姓名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关系证明复印件(如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要求使用原件、按1:1的比例复印,不可放大或缩小。
办卡完毕后,请客户自行驾车到北京市各大高速管理处进行安装。使用华夏速通卡配合速通电子标签通过收费站ETC车道,速通电子标签发出“嘀”的一声,标签指示灯变为绿色,车道栏杆自动开启,即可通行。
请各部门单位及时通知有办卡需求的教职工准时办理相关手续。华夏银行咨询电话:15801499952(王晨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