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工会专项经费支持办法》(校工字〔2006〕3号)的规定,校工会今年将继续对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加强自身建设,开展有特色的专项活动,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费的申请:凡申请专项活动经费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需按规定填报《中央财经大学工会专项经费申请表》(附后),按照50元/人的标准,于2008年4月底前向校工会提出申请,由校工会审核批准。
3、经费的报销:专项活动经费,仅限当年申报的专项活动使用。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应在当年的11月30日前,凭开展专项活动的相关材料(详细记录、照片及总结等)和正式发票,到校工会财务,在批准的额度内报销。报销发票要注明资金用途(附明细)、使用时间,经手人、分工会主席或直属工会小组组长签名。凡与活动无关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此外,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上交的工会会费,校工会仍将全部返还用于支持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组织活动专用,报销办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