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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校工会决定在今年教师节继续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请将本单位2014年满三十年教龄的教职工名单及基本情况(往年已表彰过的不再表彰)填写在《申报三十年教龄信息表》内,信息表纸质版需经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签字并盖章,于7月4日(星期五)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509,电话8230),电子版及个人生活照片1张发至邮箱zcgonghui@163.com。逾期未报者请于明年申报。申报人员教龄经人事处审核后,工会将召开表彰会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4年6月13日

相关附件:

申报三十年教龄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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