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顺利进行,各培养单位须将参加匿名评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做匿名处理。匿名处理的办法如下:
1、做匿名处理的论文,应在封面、扉页等处隐去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在作者姓名处代之以编号。博士研究生的编号一律以“B”打头,硕士研究生的编号一律以“S”打头。匿名编号的规则为:
代表博士/硕士的“B”或“S”+2位数学院代码+3位数个人代码
其中,学院代码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写(见表1),个人代码由各培养单位编写。如,编号“B01001”为财政学院序号第一的博士研究生。
表1、学院代码 |
学院 |
代码 |
财政学院 |
01 |
金融学院 |
02 |
会计学院 |
03 |
税务学院 |
04 |
保险学院 |
05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7 |
经济学院 |
08 |
商学院 |
0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
政府管理学院 |
11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 |
法学院 |
13 |
社会发展学院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5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16 |
外国语学院 |
17 |
信息学院 |
18 |
财经研究院 |
19 |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20 |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21 |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
22 |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
23 |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
24 |
2、做匿名处理的论文,应去除版权页以及后记、致谢等可能导致作者信息泄露的内容。
3、各培养单位应在3月25日之前将做过匿名处理的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报送学位办邮箱:xwb9076@163.com,同时将《匿名评阅论文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和纸版交至学位办。
附件:匿名评阅论文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