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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中央财经大学选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人员作为后备师资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14[来源]:[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选拔并鼓励“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人员作为后备师资学成后回校任教的暂行办法》(校发〔2009〕1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现对2016年度中央财经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人员后备师资选拔工作程序安排通知如下,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妥善安排,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一、候选人选拔原则、学科要求和标准均按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办法及选拔程序:

1.6月17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推荐

申请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后备师资培养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公费留学资格、留学专业及申请学位情况,以及在校期间各项表现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如申请学生的留学专业与其所在学院专业相符,该学院可直接进入复审阶段;如不相符,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将签署了推荐意见的《申请表》提交与申请学生留学专业相符的学院,由该学院进行复审。

2.6月18日至6月24日——后备师资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复审、申报

与申请学生留学专业相符的学院作为后备师资队伍建设责任单位,根据本学院后备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相关用人标准,组织后备师资申请人试讲,填写《后备师资申请人试讲评价表》(见附件2)(至少三份),对申请人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各学院将该学生纳入本学院后备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拟培养人选,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统一上报人事处。

3.人事处于6月30号左右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校批准。经学校批准的申请人实际派出前,由学校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后备师资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及纳入后备师资培养计划的派出学生签订三方协议。

三、申请学生本人及后备师资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央财经大学后备师资培养计划申请表》

(2)《后备师资申请人试讲评价表》(至少三份)

(3)后备师资申请人身份证、公派留学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联系人

陈诚 刘潇钺 电话:62288302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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