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沙河校区、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4年第二批选拔推荐及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及《中央财经大学支持教师出国进修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4]239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工作,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推荐人选的申报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1.热爱教育事业,致力于长期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3.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教学评估优良,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
5.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6.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7.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要求,“为提高留学质量效益,本项目2014年继续实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工作”,“重点选派承担科研课题人员并结合课题研究工作出国研修。申请者原则上须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1.申请人须提交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学校科研部门出具的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2.在正式申请前须获得并提交外方邀请信,并须在邀请信中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3.申报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条件,要求外语水平应达到《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一)6月17日-6月26日,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或者在研课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申请,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申报表》。(见附件)
(二)6月27日-7月2日,单位推荐。各单位、部门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议和专家评审,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梯队建设需要,对申请人及其研修内容进行评议,明确其出国研修(培训)的目的和回国后承担的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考察审核推选人“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每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本单位在编教师数量的10%。
(三)7月2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各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推荐人选“申报表”、正式邀请函、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及在研课题相关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14室)。
(四)7月3日-7月11日,师资科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六)9月20日—9月29日,入选第一批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的教师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相应时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准备上报材料。受理机构统一选择“中央财经大学”。
(七)师资科整理上报材料并提交基金委。录取完毕后,基金委将录取文件及录取材料发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整理归档并将有关材料发至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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