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大人事处

师资科业务流程

[发表时间]:2019年07月09日[来源]:[浏览次数]:

◆ 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与结业

一、访学申请

1.联系访学导师;

2.填写《一般访问学者申请表(武汉中心制)》(见下载专区师资建设栏目);

3.师资科开具收费通知单后至财务处缴费;

4.缴费存根交至师资科后,由师资科进行登记备案,申请校园卡。

二、访学结业申请

1.填写《结业考核表》一式三份(见下载专区师资建设栏目),由导师签字;

2.提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好姓名;

3.师资科制作结业证书。

职称证明开具

一、个人申请

个人前往师资科申请。

二、人事处审核

师资科核实职工个人信息。

三、出具证明

审核无误后,师资科出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岗前培训申报

一、每年按春季、秋季组织两次报名,注意查看学校OA部门通知;

二、仅专任教师(含思教岗)可报名参加岗前培训;

三、补办岗前培训证书:直接联系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010-68901879),申请补办可查看《关于办理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证明申请表(合格证书已丢失者)》(见下载专区师资建设栏目)。

教师资格认定

一、每年按春季、秋季组织两次认定申请,注意查看学校OA部门通知;

二、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备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外);

三、补办事宜:复印个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证表格,加盖档案保存单位的公章,联系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82089117,进行补办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出国进修审批

一、需在出国前一个学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出国(境)进修审批表》(见下载专区师资建设栏目)提出申请;

二、如果取得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应当提交录取书的复印件,若自费出国则需提交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审批通过后,至人事处师资科签署派出协议(出境学习/研究协议书,师资科现场打印);

四、回国程序:回国后应于15天内(遇假期顺延)向师资科报到,半年内做一次学术报告(以护照出入境记录确认回国时间);

若为自费出国进修,回国后,需要提交:邀请函、到岗证明、总结、访学证明(邮件形式即可)、护照批复(即出入境记录复印件、访台批件);

具体内容参见:《关于印发< 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出国(境)进修办法>的通知 》(校发〔2015〕124号)

学术休假

一、实施对象:各院、系教学岗位的教师

二、申请条件、休假期限、工作安排、有关待遇等内容参见《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建立教师学术休假制度的指导意见》(校发〔2004〕155号)

三、组织实施

1.提前一学期向人事处师资科登记备案,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学术休假登记备案表》(见下载专区师资建设栏目);

2.由人事处向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征求意见;

3.学术休假结束后,向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同时抄送人事处和教务处,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学术报告,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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