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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创项目立项说明会要点

发布日期:2016-06-06 点击:

1.完善网络平台(http://59.65.126.11)项目信息。若项目组人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专业等方面有变动须及时向教务处备案,以便及时准确接收学校通知。

2.学校通知渠道:

(1)教务处网站(http://jwc.cufe.edu.cn)创新创业板块;

(2)短信系统;

(3)qq群:国家级(203947211)、市级(203947071)、校级(11161775),项目主持人以实名方式申请加入相应的群并将名片命名为:项目立项年度+姓名,如2013-刘伟。

(4)融智创新俱乐部微信号:rongzhichuangxin。

3.项目实施

(1)立项证明。校内证明可查阅校发【2016】70号《于公布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如需开校外证明可到教务处(沙河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

(2)指导教师职责。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通知要知会指导教师以便指导教师开展工作,特别要与指导教师形成定期联系机制。

(3)实施过程。项目组应参考希科系统内相关课题研究成果,积极参加相关的创新创业课程、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学科竞赛、讲座等活动,项目成员在选课等方面可以优先选取与课题相关的各门课程。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要积极参加各类创业团队、创业项目选拔活动。如创业竞赛(教务处、团委、商学院)、创业团队(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基金(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

(4)中期检查。项目组须按学校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未按时提交者将暂停或取消项目资格。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16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项目变更。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人员调整或延期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项目依托单位、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

(6)阶段性成果发表。项目阶段性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应注明“本论文为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须是项目组成员。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纳入结项验收考评体系。

4.项目结项验收

(1)验收时间: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时间为2017年4月。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团队在毕业前结项。项目无法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验收(延期项目不颁发荣誉证书)。

(2)验收材料:创新训练项目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创业训练项目为创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为创业报告。具体要求见结题通知中的结项规范。也可参见创新创业网络平台中的优秀项目结项材料。

(3)验收程序:提交结项材料(结项申请表、结项报告)、成果检测、学院验收、学校复核、成果提交。

(4)验收成绩:优秀、合格、延期、不合格、撤销。

5.项目奖惩

(1)奖励

证书:学校颁发结项证书;

保研: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在推荐免试研究生(科研突出类)中给予适当加分。

毕业设计(论文):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创新创业成果经可作为其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继续进行;对于研究成果已经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经审核鉴定后可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核心内容。

学术交流: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交流会。

奖金:验收成绩优秀项目奖励500元,参加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并获奖的项目奖励2000元,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并获奖的项目奖励3000元。

学生综测及奖励基金:学生综合测评及各类奖学奖励基金评选中给予加分。

(2)处罚

延期:检测不合格或验收未达标准的项目将被延期,延期项目再次验收成绩为“完成”或“未完成”,完成项目不再颁发结项证书,未完成的将按不合格处理。

不合格: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和预期目标的,学校将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取消相关奖励。

取消:项目组实施拖沓或无法继续开展的将被取消,学校视具体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并计入学术诚信档案。

6.经费报销:具体要求每次报销会有不同

报销类别:一般报销、差旅费报销、劳务费、咨询费等。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的支出须由学校审批后以支票形式支付。

(1)一般报销:市内交通费、图书\印刷\(打)复印\出版\论文发表费、会议费(办公用品、餐费)等。要求提供相应票据(含明细小票)。

(2)差旅费:差旅报销规定人员、时间、火车票(往返)、住宿费、餐费完全对应,且不超过相应标准。

(3)劳务费:经费以劳务报酬形式直接汇入项目组人员在财务处绑定的工行卡,由项目部内部再分配。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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