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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欢迎申请调剂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2011/12/28

    欢迎申请调剂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

    各位考生: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始终致力于探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侧重培养通法律、懂经济、懂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形成了鲜明的财经法律实务特色着力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金融法律硕士”和“财经法务精英”培养基地,在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物权法、房地产法、保险法、政府采购法、税法、拍卖法、律师实务、公益诉讼等领域名列前茅。在教育部2007-2009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法学院位居前20名之列2010年10月更是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19所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培养单位之一(其中北京地区仅批准北大、清华、人大、政法、中央财大等5家试点单位)目前,我校是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和秘书处、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在职法律硕士教育。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公告,近两年我校在职法律硕士生源质量及生源结构均居前列,往届在职法律硕士招生规模均在80-100人左右。在职法律硕士平均入学成绩2007年位居全国第二,2008年位居全国第九。我校成功地面向金融系统的管理骨干和业务精英招收了在职“金融法律硕士班”、面向政法系统招收了“政法硕士班”实行周末授课制,开创了“金融法律硕士”这一在全国独一无二的领先品牌,我校正在积极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合作,全力将中财法学院打造成为“中国金融法律人才的黄埔”。法学院还鼓励历届在职法律硕士和全日制法律硕士共同成立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该自治组织已经成为全国金融系统、政法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财经法律实务人才相互交流、相互扶持甚至二次创业的最佳平台。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我校法律硕士培养实行“全程全员双导师制”(即从入学之初即为每位法律硕士安排一位校内导师负责学术指导、一位校外导师负责实务指导),聘请了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民二庭庭长宋晓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文先保、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明、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财政部条法司司长杨敏、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李佩霞、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敏、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红松以及中国银行法律部总经理王琪、中国工商银行法律部总经理张炜、中国建设银行法律部总经理程美芬、中国农业银行法律部总经理王醒春、中国移动集团总法律顾问陈丽洁、中国石化集团法律部主任邵敬杨、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邹志洪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或上市公司的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采取邀请兼职导师指导学生、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我校历届在职法律硕士和在职研究生学员均为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武警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公安部、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审计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各下级法院、北京市公安局及各下属分局、北京市司法局、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北京分行或北京管理部、中国证监会、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社、中国保险学会、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各律师事务所等北京地区乃至全国各地有关单位的司法骨干和企业管理精英,为学员在更高层次的发展搭建了一个天然的交流互动平台。

    欢迎申请调剂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相关事宜请按附件调剂公告http://law.cufe.edu.cn/article/default.asp?id=4077或与法学院直接联系。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1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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