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全面、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工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央财经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党字〔2019〕49号)(以下简称“《职业道德规范》”)(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师德考核办法》(校党字〔2019〕50号)(以下简称“《师德考核办法》”)(附件2)以及教职工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决定拟开展我校2021年师德年度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包括学校全部事业编制及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含年薪制、参编管理、统聘、校聘和院聘人员)。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师德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法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尹飞、吴韬
成员:陈华彬、曾筱清、徐颖、李伟、邓玉、曹晓燕、张琪、刘燕、郭维真、赵真、于洪伟、殷秋实
法学院2021年度师德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吴韬、尹飞
成员:徐颖、李伟、许冰梅、刘权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包括师德年度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师德年度考核体现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的“师德表现”。
德,主要考核内容为思政表现与师德表现,其中,师德表现构成师德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关师德年度考核的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参照《职业道德规范》与《师德考核办法》相关规定。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中应根据学校各类人员岗位的不同,在考核内容上有所侧重。
四、考核等次和标准
(一)师德考核等次和标准
根据《师德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凡教师出现《职业道德规范》所列“负面清单”行为的,该教师师德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其他人员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不超过当年参加师德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0%(各单位、部门参加师德年度考核人员总数不足 5 人的按 5人计算;5人以上的,按比例计算后向下取整数,不可四舍五入)。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师德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因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只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师德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亦为不合格等次。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和标准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基本标准为:
1.优秀: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突出,并能够全面履行岗位工作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比例应控制在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0%以内(各单位、部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在10人以上的、不足10人的部分按四舍五入计算)。
2.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较好,并能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品德、能力、知识、业绩表现差,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学校及各单位、部门对其予以批评教育;对于不适合在现岗位工作的,经其主动联系校内新的工作岗位后,人事部门可协助为其办理工作岗位调整手续;对于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是表彰奖励、岗位聘任、薪级工资变动和本年年终绩效奖励发放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的特殊情况
(一)新调入的教职工,由接收单位根据调入前原单位提供的考核意见,并结合其在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二)应届新入职未满六个月的教职工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定级等的参考,但该类教职工仍应参加师德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三)病事假累计达到六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但应参加师德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四)经学校批准派出培训、挂职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由所在二级单位参照对方单位提供的考核意见,并结合其在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经学校批准国内外访学、研修、学术休假的,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正处于停职检查期间的人员,待组织或有关机关做出正式结论后再确定考核等次。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人员,经沟通、劝说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可直接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七)对于年薪制教师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还应结合聘期的工作任务进行,以此作为相关待遇发放的依据。
六、时间安排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个人总结个人岗位职责履行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简称“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于2021年12月6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发到学院办公室邮箱(fxybgs@cufe.edu.cn),由学院办公室统一排版打印。
(二)党支部评价及推优。12月9日(周四)下午3:00前,各党支部牵头将所含教研室推荐的师德考核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其中,优秀名单要进行优先排序)微信发给办公室的杨威老师。
(三)行政教辅老师360°考核。12月11日前完成行政教辅老师360°考核。
(四)签字确认。12月15日(周三)15:00前,各位老师到学院办公室在《考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PDF
2.附件2: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师德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3.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doc
法学院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