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国财经报》第5版整版刊登我校中国财政发展协同中心(简称“中心”)教师撰写的“积极稳妥谋划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主题系列文章。
202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就此做出部署。随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幕缓缓拉开,此轮改革该如何开展,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和热议的话题。
中心作为财政部“财税改革研究”专家工作室和“省部共建”在我校开展工作的承接执行单位,积极响应现实需求和政策需要,通过对财税体制改革的经验总结、现实判断和理论研析,从不同角度探讨积极稳妥谋划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和举措,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中财方案”,为以财税理论创新服务政策需求贡献中财力量。
陈怡心撰写的《理顺央地财政关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为,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始终是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在落实央地财权和事权划分改革的基础上,形成财力和支出责任相匹配、能够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亟须解决的问题。并从收入分配方面、事权划分、转移支付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王麒植撰写的《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发展模式转变》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有望成为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难题的重要突破口,认为构建适宜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体制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保持中央收入占比处于合理区间,为应对系统性风险提供更坚实的财力基础。二是建立地方产业发展合理激励机制,引导地方政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构建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横向收入分享机制,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阮睿撰写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激励地方政府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需要深入思考如何激发地方政府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一是通过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对地方政府行为形成积极引导作用,让地方政府收入更紧密地与新质生产力的增长挂钩。二是通过预算制度改革和财政支出制度改革,规范地方政府的财政行为。
周世愚撰写的《积极利用大数据推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认为,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应延续“数字中国”的思路,利用大数据赋能财政治理,具体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风险治理等方面:继续利用数字技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并关注数据资产本身的税收问题;通过大数据赋能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未来要促进省、市、县构建一体化和标准化的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这一系统与其他数字财政平台相贯通,强化地方债务扩张的联动监测机制。
丁怡撰写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方向》指出,应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财税体制改革进行深入联动,具体包括:首先,应从全局和长远出发打造新的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确保更多的发展成果能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其次,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投资;再次,把提升困难家庭的生活水平与福利视为关键任务。最后,确保财税制度紧跟时代步伐,应对人口结构变迁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是这一时期的关键性制度安排。
王斐然撰写的《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助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提出可以从五个方面着手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一是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保障财政管理有章可循。二是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财政管理数字化转型。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高效配置国有资产。五是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
中心对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研学和理论探讨,不仅对政策精神的广泛传播有着重要意义,也为中心未来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中心将在未来的研究教学中,更加注重发挥中心研究特色和科研实力,更好地把握财政政策和财税体制改革走向,以学术研究服务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
撰稿:陈怡心;审稿:姚东旻
编辑:刘禹;审核:雷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