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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9 [浏览次数]:

各相关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表彰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树立学生干部楷模,引导和激励全院学生干部提高工作实践能力,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政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于2014年6月10日—20日开展2013-2014学年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学院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评选内容

(一)评选对象

1、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副部长及以上);

2、政府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副部级以上(含副部级)学生干部;

3、政府管理学院本科生各党支部副书记、班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

4、公共管理研究会、红叶国际关系协会的社团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政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15人(其中,研究生3-5人)。

院团总支可推荐1-2名。

(三)评选期间

上一学年度。

(四)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且上一学年成绩在3.0以上(含3.0),无必修课、限选课挂科记录。研究生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上一学年专业课的学习成绩在班级全部人数前50%,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团学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学业务,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无重大工作失误,并取得一定成绩。

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6、在政府管理学院学生会担任副部级以上(含副部级)职务任期满一年或担任班级委员或团支部委员任期满一年。

7、本年度已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十佳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备注:担任学生会副部级以上(含副部级)不同级别职务的任期可累加;担任班级委员或团支部委员不同职务的任期可累加;学生会任职时间与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任职时间不可叠加。

三、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政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学生需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申请表表格内容必须控制在一页纸以内,可另附加支撑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请于6月1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cufezhengfu@163.com,纸质版请于6月13日12:00前提交至学院7号楼313办公室。

注:已申报校“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者无需重复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评审工作办公室将于6月13日-6月15日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可以参与此次评选。

(三)领导小组评选

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于6月16日-6月18日召开评审会,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个人材料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领导小组审阅申报材料后,经过充分讨论酝酿,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评选,最终评选出本次政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四)公示

评选办公室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学院办公室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表彰

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授予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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