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5〕6号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党支部、团支部、社团、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表彰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树立学生干部楷模,引导和激励全院学生干部提高工作实践能力,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政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于2015年5月22日—28日开展2014-2015学年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学院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评选内容
(一)评选对象
1、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副部长及以上)、研究生会成员;
2、政府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副)部长、干事;
3、政府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
4、公共管理研究会、红叶国际关系协会的社团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政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12人。
(三)评选期间
2014-2015学年
(四)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且上一学年成绩在3.0以上(含3.0),无必修课、限选课挂科记录。研究生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上一学年专业课的学习成绩在班级全部人数前50%,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团学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学业务,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无重大工作失误,并取得一定成绩;
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6、学生干部履职一个学期以上;
7、本年度已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十佳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政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学生需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申请表表格内容必须控制在一页纸以内(可双面打印),可另附加纸质版支撑证明材料。《申请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请于5月25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cufezhengfuzzb@163.com,纸质版请于5月25日12:00前提交至学院7号楼305办公室。
注:已申报校“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者无需重复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评审工作办公室将于5月26日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可以参与此次评选。
(三)领导小组评选
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于5月26日-5月28日召开评审会,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个人材料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领导小组审阅申报材料后,经过充分讨论酝酿,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评选,最终评选出本次政府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单。
(四)公示
评选办公室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学院办公室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表彰
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授予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政府管理学院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