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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举行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教育部党组、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走向深入,4月29日,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举行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一期)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的集中学习研讨。学院党委书记于鹏主持会议。

学院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

于鹏书记首先对《条例》总则进行了领学。《条例》总则共涉及48条,其中5条增写,20条修改,于书记就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及其他规定等章条进行了逐一解读和重点提示。他表示,《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矩,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学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党员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学院党委书记于鹏领学《条例》

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姜玲对《条例》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领学。该部分共涉及28条,其中2条增写,12条修改,姜院长就违反政治纪律的内容情形、处分条款界定等方面进行了详尽分析和警示提醒。她表示,学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党员要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性,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以政治纪律为引领,全面落实“六项纪律”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院长、党委副书记姜玲领学《条例》

其他领导班子和理论学习中心成员分别聚焦《条例》中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以及附则,进行了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领学,并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深入交流分享了《条例》学习体会。

随着党纪学习教育的全面部署和深入推进,政府管理学院近期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覆盖学院党委、全体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学院上下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深学透《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撰稿人:张小林

审稿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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