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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来成 : 财政资金直达和减税降费 形成叠加效应

发布时间:2021-07-12 浏览次数:次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文章作者:温来成
以下内容来源于 中国税务报-2021年7月9日 版次:05






新闻回放

今年我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执行情况良好,资金规模由去年的 1.7 万亿元增加到2.8万亿元。今年前4个月,超过90%的直达资金已下达基层和使用单位,实际支出已超过1万亿元。



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央建立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的来源是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具体包括列入特殊转移支付的部分、列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的抗疫特别国债、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增量和存量的部分、地方新增财政赤字的部分。
财政资金直达,就是要把纳税人的钱用在“刀刃”上。对直达资金,省级政府充当“过路财神”但不当“甩手掌柜”,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拨付到基层政府。其具体机制是,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在资金直达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这种方式打破了原来转移支付资金在各级政府间层层划拨的情况,可谓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创新。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强化逆周期调节,2018 年减税降费规模约 1.3 万亿元,2019 年减税降费规模超2 万亿元。2020年为防控疫情,我国不仅延续了此前已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而且专门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 2.6 万亿元。如此大规模、强力度、持续性的减税降费,对基层政府部门财政收支的影响不言而喻。在“开源”压力较大情况下,就需要“挖潜”,大力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别是在抗击疫情的紧急情况下,要保证基层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履行,必须让财政资金更加高效地直达基层。
与以往的层层下达相比,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最显著的特点是,资金从中央到基层的速度更快,过程更加顺畅,可以减少流转中的“跑冒滴漏”,能够更精准、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从实际效果看,去年我国共有1.7万亿元财政资金采用了直达机制,仅用20天左右的时间就将九成以上的直达资金下达到位,及时满足了基层政府部门开展抗疫工作的需要,迅速救助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有效保障了民生支出,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尽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笔者认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与减税降费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长远角度“放水养鱼”、涵养税源。 但实施减税降费客观上带来的短期财政收支矛盾,要求并促使政府部门加强财政制度创新,这是推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应运而生”的因素之一。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减少拨付中间环节,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基层政府部门急需的支出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减轻财政收入的压力,对市县基层实施减税降费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可以保障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和预期目标的达成。
随着我国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笔者认为,下一步,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与减税降费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应当结合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特点和实施情况,精准优化直达资金的作用方向,为巩固和提升减税降费政策的效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具体来说,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更加突出普惠基础上的结构性特点,比如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等,凸显对占市场主体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支持,而这与财政直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目标是相吻合的。
基于此,笔者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在加强对减税数据和财政收支数据动态分析的基础上,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一方面着眼地区,利用财政直达资金加强对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较集中、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地区的支持,保障减税降费效果更加深入;另一方面可以围绕重点产业,更充分地用好财政直达资金,促进就业创业和创新要素资源集聚,与减税降费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形成叠加效应,更好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从而在长远角度上持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中财-中证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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