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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2届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作者: 点击:次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2022届相关毕业生: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校发〔2020〕90号),我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偿对象

2022届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代偿范围和行业

相关规定详见《中央财经大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附件1)及《汇总表填表说明、基层单位界定及参考资料》(附件2)。

三、申请材料

(一)学生本人填写、学院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

(二)学生本人填写的《代偿账户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三)学生本人填写的《2022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5)或《2022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四)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五)学生本人签字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六)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七)学生就业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由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就业证明(附件7)(两份)。

(八)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需提交《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附件8),该材料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两份)

四、申请方式及时间

(一)申请时间

2022年5月30日至6月20日。

(二)申请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纸质申请材料按以下方式寄送。

本科生:

寄送地址:助学服务中心(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

联系人:张老师 冷老师

联系电话: 62288502

研究生:

寄送地址:研究生院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310)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62288140

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学号—姓名—文件名”格式命名,本科生发送至:zhuxue@cufe.edu.cn邮箱,研究生发送至:yjsjzb@cufe.edu.cn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学生在申请时应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详实。如同学对自身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政策把握不准,请参考《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附件9)内的相关说明,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文件要求,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到相关毕业生,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请相关毕业生相互转告,并及时按要求寄交相关申请材料。

(四)应届毕业生如有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界定及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相关问题可在咨询群中咨询,二维码如下: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央财经大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校发〔2020〕90号)

2. 《汇总表填表说明、基层单位界定及参考资料》

3.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4. 《代偿账户信息汇总表》

5. 《2022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6. 《2022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7. 《就业证明》

8. 《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9. 《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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