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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引领广大中财大青年传承五四精神,展现中财大青年挺膺担当、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校团委、学生会拟面向全体学生举办“逐梦金色年华,谱写青春之歌”第二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二、活动主题

“逐梦金色年华,谱写青春之歌”

三、活动安排

(一)初赛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会负责大赛初赛选拔。本次比赛设置个人参赛及组合参赛两种参赛形式,组合人数仅限2人,且晋级后不能变更、增减组合人员。

报名人数未满10人的学院(研究院)限推选1人晋级;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0人的学院(研究院),晋级人数不超过各学院(研究院)参赛总人数的15%以内,向下取整,上限3人。组合参赛选手晋级视作占据1个晋级名额。

请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会于4月11日12:00前向校学生会文体部公邮cufewtb@163.com提交命名为“学院+十佳歌手大赛”的压缩包,压缩包内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选复赛的选手的详细报名表《第二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选手报名表》 (详见附件1),并将其重命名为“学院+姓名+十佳歌手大赛”;

(2)所有入选复赛选手的汇总表《第二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汇总表》(详 见附件2),并将其重命名为“学院+十佳歌手大赛”;

(3)选手个人写真照。

(二)复赛

校级复赛拟定于4月中旬开展,由校学生会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赛制另行通知。评委将根据选手表现,择优遴选16名选手(暂定)进入决赛。

(三)决赛

校级决赛拟定于4月下旬开展,由校学生会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赛制另行通知。评委将根据选手表现,现场评选出校园十佳歌手,届时将给予荣誉称号和奖杯奖状。

四、活动表彰

(一)本届十佳歌手大赛将评出 “第二十四届中财大校园十佳歌手”10名,“最具潜力奖”、“最受观众喜爱奖”若干名。

(二)组织院级初赛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学院学生会,将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具体条件如下:

1.策划组织院级初赛,提交策划案流程具体清晰;

2.开展活动宣传工作,且该比赛在院内具有一定规模与影响力;

3.推选选手至少有1名进入决赛。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有关部门准确领会开展第二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通知,掌握相关程序和要求,对本单位参赛人员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各学院、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选拔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有关部门务必在工作日程安排的各个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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