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引领广大青年学子在社会实践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根据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结合我校“逐梦百年正风华青春永远跟党走”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实际安排,校团委增设暑期社会实践“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专项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次宣讲专项实践活动的参与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与博士生,鼓励面向家乡中小学学生、社区群众、党群组织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
鼓励参与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项工作(包括广场合唱、广场献词、“伟大征程”文艺演出、“伟大征程”文艺演出志愿服务)中的同学积极参与本次宣讲专项实践活动,围绕参与经历与亲身感悟,深刻阐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二、活动要求
(一)组织形式
本次宣讲专项实践活动仅限以个人形式参与,不以团队形式开展;宣讲形式仅限返乡宣讲或线上宣讲。开展线下返乡宣的,必须严格遵守家乡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线下宣讲活动。
已参与其他立项实践团队(“一院一品”团队、校级立项团队、院级立项团队)中的个人也可申报本次宣讲专项实践活动,校团委后续将单独组织评审和评奖评优。
(二)宣讲内容
“七一”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主题,贯通历史、现实、未来,贯通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彰显着我们党深邃的战略远见、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具有很强的时空穿透力、政治动员力、理论说服力、心灵震撼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七一”重要讲话,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指明了前进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标定了鲜明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
宣讲专项实践活动要全面深刻阐释“七一”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意义,深刻认识“七一”重要讲话宣示的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领会“七一”重要讲话揭示的真理力量和凝结的品格,深刻领悟“七一”重要讲话围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系统阐述的“九个必须”的根本要求。
宣讲专项实践活动特别是要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深刻认识“七一”重要讲话专门对青年作出的充分肯定、殷切勉励、深情寄语,深刻领会在党的百年庆典上共青团员代表致献词等议程议程的深远政治考量、重大政治寓意和特殊政治关怀,唱响“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强音。
(三)宣讲形式
宣讲活动要突出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工作方向,应做到小范围、互动式宣讲,鼓励采用多样化的宣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与宣讲对象进行互动问答交流、在宣讲中融入党史知识教育、发起“学习‘七一’讲话精神”等网络话题、联动网上主题团课等媒体资源等。
宣讲既要注重原原本本读原文、认认真真悟原理,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也要结合青年的学习生活实际,做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
每位同学累计宣讲对象应不少于20人,并做好宣讲效果的接收反馈,在宣讲实践总结材料中需体现宣讲对象以文字或音、视频等形式表达的感悟。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阶段(7月25日—7月30日)
个人应于学院(研究院、中心)规定时间填写《“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专项活动学院信息汇总表》(附件1)、安全承诺书与知情同意书(附件2)、宣讲材料(宣讲中所用到的讲义、PPT、图片以及视频素材等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交项)一并交至个人所在单位二级团组织。
(二)材料提交阶段(7月31日)
各二级团组织须于7月31日晚上2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qshsj2021cufe@163.com,邮件标题为“学院名称—宣讲专项活动”,需提交材料包括:
1.《附件1 “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专项活动学院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2.《附件1“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专项活动学院信息汇总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扫描件;
3.附件2个人签署的安全承诺书与家长知情同意书扫描件;
4.宣讲中所用到的讲义、PPT、图片以及视频素材等材料,每个项目一个压缩包(不作为必须提交项)。
(三)立项评审阶段(8月1日—8月3日)
校团委组织专职团干部和学生代表对各二级团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为获得宣讲专项实践活动立项并开展线下宣讲的同学统一购买保险。
(四)活动开展阶段(8月3日—9月3日)
窗体顶端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各立项项目在暑假期间应以保障人员安全健康为前提,根据实践计划如实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好活动资料的整理报送与安全情况报备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窗体底端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宣讲专项实践活动各立项项目在暑假期间应以保障人员安全健康为前提,根据实践计划如实开展宣讲活动,并做好活动资料的整理报送与安全情况报备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宣讲专项实践各立项项目纳入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报备体系,严格按照申请中的既定日程安排推进宣讲进度,并在开展期间每日向个人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直属团支部书记进行安全报备。
2.做好宣讲成果记录与留存,包括但不限于:宣讲前期准备资料、宣讲讲义、宣讲过程的视频与照片、宣讲对象感想感悟。
3.各项目应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或结束后一周内,及时将新闻稿件、照片、动图、短视频等材料报送至邮箱: cufetw_xwzx@163.com。
(五)活动总结阶段(9月—10月)
各二级团组织应于下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及时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团委。各宣讲专项实践活动项目需提交宣讲活动总结报告、活动照片5张以上(JPG或PNG格式,画质清晰,大于1Mb)及4-8分钟微纪录片(格式MP4,分辨率1920*1080)。
校团委将组织开展优秀成果评审,具体工作安排届时参见补充通知。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