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团员代表大会是团员参与团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讨论决定团内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是实现团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保证,是学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经研究,拟定于2021年11月26日-12月5日召开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十二次团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工作
(一)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211人,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团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根据各单位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校团委团干部作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分配到二级团组织参加选举,不占用该二级团组织代表名额。
具体分配方案见《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二)代表条件
代表应是有中央财经大学学籍、有正式团组织关系的在校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以及专兼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职工党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被推选为大会代表: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教育实践,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掌握团的基本知识,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有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本领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各项决议,能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5.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未被剥夺团员权利。
(三)代表构成
代表选举要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在代表构成上应包含专兼职团干部代表、研究生团员代表、本科生团员代表和教职工团员代表,要注意有一定比例的女性代表、党员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
(四)代表产生程序
1.各二级团组织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各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提名代表候选人(见附件2-表1)。
2.10月21日前,各二级团组织汇总填写各支部提名的初步人选名单(见附件2-表2),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多于应选名额30%的初步人选名单,报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查。
3.各二级团组织将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团支部征求意见并作考察,召开二级团组织会议按照多于应选代表人数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对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0月27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见附件3-1)和预备人选名单(附件2-表3)上报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团委。
4.11月7日前,召开本单位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进行选举。
5.选举结束后,11月9日前,各二级团组织将代表名册(见附件2-表4)、计票结果报告单(见附件3-3)、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3-4)、代表登记表(见附件3-5)上报校团委。
6.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代表建议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大会正式代表。
二、第十二届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
根据上级要求,第十二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由基层团组织提名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办法进行。
1.“一下一上”(10月11日-10月21日)
各二级团组织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提名,推荐人选不限于本单位。各支部提名,不超过候选人名额26人。各二级团组织于10月21日前,将委员候选人“一下”提名情况报所在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填写“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推荐提名汇总表(一下)”(见附件4-2)上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各单位提名情况,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兼顾工作需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4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30名(“一上”)。
2.“二下二上” (10月22日-10月27日)
各二级团组织在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基层团组织的基础上,组织院级团员代表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再次充分酝酿讨论、提名,从中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26名,并对本单位的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考察,于10月27日前将“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汇总表(二下)”(见附件4-4)上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二下”推荐情况和委员条件及构成原则,召集第十一届团委会委员,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26名(“二上”)。
3.“三下三上”(10月28日-11月9日)
各二级团组织在征集本单位党支部、基层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学校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名单征求意见,并于11月9日前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意向性人选汇总表(三下)”(见附件4-6)、“委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5-1)和委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5-2)上报校团委。校团委汇总各单位情况,召集第十一届团的委员会,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上”),上报学校党委和北京团市委。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得到学校党委和北京团市委批复同意后,在第十二次团代会召开时,提交大会主席团确认和代表进一步讨论酝酿,最后由全体代表在选举大会上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一)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工作,要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深入的团员意识和民主意识的教育,使选举出来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团员的根本利益,反映广大团员的心声。
(二)学校团员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推选和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是政策性强、程序和条件要求严格,是贯彻落实团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工作。各选举单位要认真领会该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团支部做好有关工作,杜绝代表和委员候选人产生过程中的不民主、不公正的做法。
(三)各单位须于2021年11月9日(周二)前完成本单位代表的推选和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团委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图书馆配楼1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uanwei@cufe.edu.cn
联系人:林艺茹、陈妮娜
联系电话:62288541、61776705
附件1: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2: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用表
附件3: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相关材料
附件4: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相关材料
附件5: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简历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