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22]4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团中央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团、抓好学校共青团基层建设和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五四表彰”的工作安排,校团委将开展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团支部,包括本科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1.支部在2021年度未完成“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相关工作、“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较低或“对标定级”为4星级以下的不可推荐参评。

2.支部中有成员曾受纪律处分者且2021年度全年尚在处分期内不可推荐参评。

3.组织运行规范。明确支部职责功能,基础团务工作扎实;严格执行和认真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工作制度健全,支委会和班委会有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能够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4.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支部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信息完整、管理规范,无尚需整改的团员编号,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录入、“青年大学习”完成率等工作表现突出;扩大支部民主,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创新和加强支委会建设,重视支部委员会队伍建设和团干部学习教育;团支委成员联系服务团员,做好桥梁纽带,保障团员权益,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做好新媒体工作,具有创新性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5.团员参与度高。根据支部特点,将共青团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领域与团支部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强化品牌建设。

6.在团内评优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

7.认真落实“芮+”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芮+”导师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参评支部不多于2个,并在《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一览表》(附件1)中对推荐参选的支部进行排序。

2.推荐参评的团支部需认真填写《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推荐表》(附件2),并按照提纲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报告(详见附件4)

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对推荐参评团支部推荐表和支撑报告进行核实后,将《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一览表》(附件1)、《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推荐表》(附件2)、支撑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4)于3月30日(周三)下午17:00-18:00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学院南路校区提交至图书馆配楼117办公室,沙河校区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团委综合活动区),电子版提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shahe_zuzhibu@163.com,邮件名为“学院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4.校团委组织部于4月4日4月8日对参选支部进行团员民主测评,并对参选支部的“组织运行”和“团内评优”部分进行审核评分。其中“团内评优”主要包括2021年度获得的荣誉,加分上限为5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荣获北京市先进班集体(+2.5分);入选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创建工作(+2.5分);本支部团员曾荣获北京市三好学生(+1.5分/人),荣获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1.5分/人),荣获中央财经大学十佳学生干部(+1分/人);本支部所对接的“芮+”导师荣获中央财经大学十佳“芮+”导师(+1分/人)。

5.校团委于4月13日(周三)组织支部答辩(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支部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与回答3分钟。评委将参照答辩评分细则(附件3)进行打分。具体时间和形式将另行通知。各支部结合支撑报告和答辩评分细则,着重从工作开展、团员参与、组织生活、“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管理落实情况、“青年大学习”落实完成情况、“芮+”计划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等方面制作答辩PPT,并于4月11日(周一)早8:00前(暂定)发送至组织部公邮shahe_zuzhibu@163.com。文件命名为“支部名称+答辩PPT”。

四、评选结果

1.支部最后得分=答辩得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取平均分)*60%+组织运行*25%+团员评议*15%+团内评优(附加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分一致则根据答辩得分高低排序,若总分和答辩得分仍然一致,则依次根据组织运行得分进一步排序(研究生和本科生支部分开排序)。

2.获评2021年度中央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书将同时获选优秀团支部书记。

3.校团委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评选表彰和考核工作是我校团组织“达标创优”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切实推进我校团组织基层建设和激发团支部活力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在庆祝建团100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选树具有更加深刻的教育示范意义。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评选表彰和后期的榜样传播工作有效开展。

2.严格审查,按时总结申报。申报材料要做到简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体现工作方法、特点、成效,对拟推荐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充分听取本单位党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严格标准、严把程序。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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