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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大家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关于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等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校级三好学生、双优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以及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候选人(集体)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参评对象及参评条件
(一)奖项设置
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校级双优班集体、校级三好学生
(二)参评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2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三)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一)校级双优班集体和校级三好学生
1.校级双优班集体
序号 |
学院 |
推荐名额 |
备注 |
1 |
财政税务学院 |
3 |
|
2 |
金融学院 |
3 |
|
3 |
会计学院 |
3 |
|
4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3 |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3 |
|
6 |
商学院 |
3 |
含MBA教育中心1个名额 |
7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
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3 |
|
9 |
保险学院 |
2 |
|
10 |
经济学院 |
2 |
|
11 |
政府管理学院 |
2 |
|
12 |
法学院 |
2 |
|
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2 |
|
14 |
外国语学院 |
2 |
|
15 |
信息学院 |
2 |
|
16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18 |
财经研究院 |
1 |
|
19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1 |
|
20 |
创新发展学院 |
4 |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1个名额 |
21 |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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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级三好学生
原则上每个全日制非新生本科生班级(含“双培生”班级)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研究生按照可参评学院、研究院、中心(含财经研究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创新发展学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2%(四舍五入)推荐,不足1名的按照1名推荐。
上一年度荣获“北京市先进班集体”、通过北京市“先锋杯”优秀基层团支部验收的学院可追加2个校级三好学生名额,荣获校级“双优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学院可追加1个校级三好学生名额(同一支部、班级所获同一序列奖项追加名额取高不累加,具体追加名额详见附件3)。
(二)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人(集体)
1.北京市先进班集体
商学院可推荐候选班级2个(含MBA教育中心1个班级),创新发展学院可推荐候选班级3个(中国经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各1个班级),其他各学院可推荐候选班级1个,推荐本科生班级或研究生班级均可。
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可从曾获得校级“双优班集体”或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中推荐,也可从本次推荐参评校级“双优班集体”的班级中推荐。
2.北京市三好学生
2019、2020、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和2020级、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可参评。
北京市三好学生候选人可从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的学生中推荐,也可从本次推荐参评校级“三好学生”的学生中推荐。
候选人推荐名额如下:
序号 |
学院 |
推荐名额 |
备注 |
1 |
财政税务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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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融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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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计学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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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学院 |
3 |
含MBA教育中心1个名额 |
5 |
保险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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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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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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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济学院 |
2 |
|
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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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府管理学院 |
2 |
|
11 |
法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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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2 |
|
13 |
信息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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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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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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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17 |
外国语学院 |
1 |
|
18 |
财经研究院 |
1 |
|
19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1 |
|
20 |
创新发展学院 |
4 |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1个名额 |
21 |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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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由校团委统一推荐,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各奖项的推荐工作。
(二)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于12月2日(星期五)9:00—11:00将本单位个人和集体的推荐汇总表(附件4)、《中央财经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附件5)、《中央财经大学双优班集体推荐表》(附件6)、《北京市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7)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推荐表》(附件8)送评选办公室(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综合活动区、学院南路校区图书馆配楼119办公室)。
其中,北京市三好学生候选人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需提交申报的文字材料。各项表格内容必须在一页纸以内,可另附加支撑材料(注:北京市三好学生候选人需提交加盖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公章的成绩单原件、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截图;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需提交学院教务审核签字盖章的班级成绩不及格率计算支撑材料、支部专题学习录入情况截图以及班级成员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截图;校级三好学生推荐人选需提交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截图;校级双优班集体推荐班级需提交支部专题学习录入情况截图以及班级成员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截图)。
所有报送材料需同时拷贝电子版到评选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压缩包内各奖项分别建立文件夹,各奖项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奖项名称”命名,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学院名称+奖项名称+集体名称或个人姓名”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各单位的推荐工作要在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评选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保证参评学生德才兼备、品学兼优。
(二)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单位要结合本次评选工作,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长途径的生动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团支部、班集体的发展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教育和引导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优良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塑造。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